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2023-01-20 11:08
來源: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字體:[大 中 小]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現發布《阜陽市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從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r321.com)“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欄目下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聯系(地址:潁東區住保中心二樓,電話:0558-255118,郵編:236000)。
一、總體情況
2022年以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明確了責任分工,配備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收集、審核和發布,豐富政務公開內容。完善機制,公開透明,確保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不斷拓寬信息公開渠道,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主動向社會推送環境整治、市政管理、文明創建等方面工作信息,實現了該公開的政府信息不遺漏,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主動公開情況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區政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以潁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為主要載體,以“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制定信息公開標準目錄,明確職責與分工,不斷改進和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潁東區房屋征收工作實際,認真梳理問題,做好項目掃尾,積極落實推進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管理、行政服務、行政結果的公示公開。截至12月31日,全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對外發布公開各類信息共125條,涉及政策法規、重大決策預公開、機構領導、財政資金、行政權力運行、公共服務辦理結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領域、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等相關欄目。進一步推進重大決策預公開,涉及重大民生議題、專業領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廣泛聽取意見,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深入學習依申請公開制度,制定了《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制度》,明確屬于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及處置流程。2022年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相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嚴格遵守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積極參與全區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貫徹落實區政務公開辦相關要求,確保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更新完善機制,進一步公開指南,細化公開范圍和目錄,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2022年,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制發規范性文件0件,修訂和廢止規范性文件0件,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加強平臺建設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制度,及時發布更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項檢查,優化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信息檢索、查閱和下載等功能等。
(五)監督保障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明確了辦公室牽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通過信息公開網站,向社會公開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機構設置、部門職能、領導成員及職責、部門負責人等信息和聯系電話。完善了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工作機制,明確要求信息報送、公文傳遞、文件資料保存等均要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分管領導審批,對上網的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嚴格控制、嚴格把關。對于上級通報的問題及時舉一反三整改,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專題學習,防止類似錯誤出現。健全保密制度,杜絕泄密隱患,不斷促進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學化和規范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欄目信息內容不夠系統、規范。
二是重點領域欄目內容不夠全面、完善。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將進一步壓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強化政務公開工作措施,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努力讓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政務公開再上新臺階。
一是及時更新。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將繼續組織專人對欄目信息進行逐項逐篇檢查,保證欄目內容時效性;同時開展日常網站運維排查,及時更正文字表述錯誤,確保網站內容的有效性。
二是完善內容。為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把握時間節點,階段性地發布信息內容,提升內容的全面性、系統性、規范性,幫助群眾更加全面直觀地了解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工作。
三是提升質量。深入解讀重要政策措施,提升重大政策解讀質量,促進政務公開更加便民。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