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而成,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潁東區征收辦聯系(地址:潁東區住房保障局二樓,郵編:236000,聯系電話:0558-2551118)。
一、工作概述
2019年度,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悉心指導下,征補辦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按照省、市政務公開有關要求,積極、有序、穩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明確了責任分工,配備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收集、審核和發布,豐富政務公開內容。認真貫徹《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完善機制,公開透明,確保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全年共公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信息12條,其中征收決定及補償方案4條,初步評估結果2條,補償結果5條,房地產估價機構及專家名單1條。發布各類解讀材料7條,其中領導解讀1條,文字解讀政策6條。累計百姓熱線22件,處理信箱信訪5件。
(一)主動公開情況。不斷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和領域,深入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和結果公開、管理和服務公開,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1.推進“五公開”。進一步推進重大決策預公開,涉及重大民生議題、專業領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廣泛聽取意見,司法局合法性審查、政府辦上會審核二道關口進行把關。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認真辦好政府公報,及時公開人、財、權等重要要素信息,集中展示行政權力運行結果,建成行政執法公示平臺,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2.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認真做好三大攻堅戰信息公開。及時發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等信息。以保障基本民生、推動解決重點民生問題為著力點,突出做好重點民生領域信息公開。3.加大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開力度。政策制定主體通過負責人文字解讀、圖片圖表解讀等形式,努力讓人民群眾看得懂政策;同時公開市長熱線、市長信箱、人民網留言辦理情況。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一是網上依申請公開頁面展示,取消申請人條件限制,完善申請主體身份證明上傳頁面,建立完善依申請公開制度規范。二是規范依申請公開答復行為,做到及時受理、依法答復,確保程序和實體行為均符合法律規定。在申請人與被申請機關之間積極溝通協調。2019年,累計受理依申請公開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貫徹落實“誰發布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的工作原則,堅持日常讀網巡查,確保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安全。二是做好入侵防護、漏洞掃描、數據庫審計等技術防范措施,從技術方面保障政府網站穩定安全運行。
(四)貫徹落實新條例情況。一是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多次召開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區政務公開辦組織開展培訓專題學習新《條例》。二是根據新《條例》,及時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主動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序等相關配套措施及各項信息公開制度,確保貫徹新《條例》精神真正落地落實。
(五)平臺建設
區征補辦依托市級集約化平臺,規范政務公開目錄調整,整理歸納政府信息,定期維護各類信息,保障公開的時效性、真實性;積極推進網站集約化建設工作順利開展。配合區政府修改完善本單位政務公開網站,進一步發揮好政務新媒體對政務公開的促進作用。主動回應社會熱點問題,同時通過部門信箱,對群眾來信進行答疑解惑。
(六)監督保障。一是抓組織領導。根據機構改革和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二是抓工作推進。認真研究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及時印發年度工作任務分工,分解政務公開重點任務,突出政策解讀,明確重要政策文件解讀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3 | 1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區征補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制度機制建設、提升規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強公開實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和成效,但與全面落實 “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要求,與保障人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的實際需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一是制度機制建設不夠。圍繞貫徹《條例》,建立完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信息等制度規范不夠,健全公開工作機制不夠,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踐上升為制度規范不夠,推進公開工作的標準化建設不夠。二是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深度不夠。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范圍不斷擴大的同時,通過制訂公開基本目錄推進了公開內容的細化,但公開時效性不強。三是基層政府信息公開落實力度不夠。部分基層政府的公開意識不強,與群眾切身利益、方便群眾辦事、群眾關心關注的信息公開不及時、不全面、不具體,公開方式單一化,與真正暢通聯系群眾“最后一公里”還有較大距離。
為此,在今后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全面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登記、辦理、審核、答復、歸檔環節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股室抓落實”的工作體系,根據省市區相關工作要求,繼續抓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確保工作常態化。
(二)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規范度。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信息的界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及時公開政務信息,公開內容做到真實、具體、全面。并在工作質量、態度、時效等方面進一步作出承諾,不斷增強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事項
無
潁東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
2020年1月9日
皖公網安備3412030200002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