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編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其它需要報告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聯系(地址:潁東區住保中心二樓,郵編:236000,聯系電話:0558-2551118)。
一、總體情況
2021年以來,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悉心指導下,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明確了責任分工,配備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收集、審核和發布,豐富政務公開內容。完善機制,公開透明,確保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要求,結合潁東區房屋征收工作實際,認真梳理問題,做好項目掃尾,積極落實推進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管理、行政服務、行政結果的公示公開。截至12月31日,全年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對外發布公開各類信息共168 條,涉及政策法規、重大決策預公開、機構領導、財政資金、行政權力運行、公共服務辦理結果、拆遷安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領域、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等相關欄目。對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重要意義。
(一)主動公開情況
根據區政辦的要求,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不斷拓展主動公開渠道和領域,深入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和結果公開、管理和服務公開,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推進重大決策預公開,涉及重大民生議題、專業領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廣泛聽取意見,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深入學習依申請公開制度,明確依申請公開流程,規范依申請公開答復行為,做到及時受理、依法答復,確保程序和實體行為均符合法律規定。在申請人與被申請機關之間積極溝通協調。2021年,中心依申請公開事項0件,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而產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積極參與全區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區政務公開辦相關要求,對中心涉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領域模塊進行有效整合與及時更新,工作有序推進。保密審查及個人隱私信息排查工作,不斷優化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政策解讀三同步等工作機制。嚴禁在網站上傳涉密、機密文件信息。做好入侵防護、漏洞掃描、數據庫審計等技術防范措施,從技術方面保障政府網站穩定安全運行。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積極推進網站集約化建設工作順利開展。配合區政府修改完善本單位政務公開網站,進一步發揮好政務新媒體對政務公開的促進作用。定期維護各類信息,保障公開的時效性、真實性。在區政務公開辦的指導之下,新增“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領域”模塊,并對子目錄下面的“法律政策”、“征收”、“補償”、“管理”模塊內容進行及時填充。
(五)監督保障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通過信息公開網站,向社會公開中心機構設置、部門職能、領導成員及職責、部門負責人等信息和聯系電話,針對每月每季度監測出來的問題,中心及時整改,認真制定問題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及時補差補缺,限時完成整改任務,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將政務公開納入工作考核制度。將股室信息公開工作、整改落實情況列入中心獎懲考核制度。二是加強與各類新聞媒體的廣泛聯系,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各新聞媒體的輻射面,廣泛發布本單位各類工作信息。三是自覺接受社會評議,不斷提高信息公開水平。自覺接受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各界和服務對象的監督,提高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經常化、長效化。四是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追究制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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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認真貫徹落實《新條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公開信息還不能完全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發布的數量、格式的規范性、形式的多樣性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加強。二是信息公開工作滯后,信息公開集中、突擊現象較為嚴重,個別欄目長期不更新。
為此,在今后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全面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登記、辦理、審核、答復、歸檔環節工作。
(二)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加強信息公開隊伍建設,選拔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過硬的人員作為政務公開工作后備力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潁東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2日
皖公網安備3412030200002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