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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從阜陽市潁東區門戶網站(http://www.wr321.com)下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棗莊鎮人民政府聯系(地址: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棗莊鎮向陽北路229號東北方向70米,電話:0558-3976511,郵編:236000)。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棗莊鎮嚴格落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做到應公開盡公開。本年度我鎮累計主動公開各類信息552條,其中主動公開規劃計劃、統計信息26條,主動公開財務預決算、財政專項經費管理使用和“三公”經費信息62條,主動公開應急管理信息6條,其他信息525條,做到及時、全面、準確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4年,我鎮共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1件,已按規定按時完成答復。
(三)政府信息管理。
棗莊鎮嚴格落實信息發布“三審”制度,確保所發布信息合法合規、準確無誤。認真開展涉及個人隱私信息和錯敏詞排查整改工作,積極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時剔除失效文件,確保信息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爭把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2024年,我單位沒有發布有效規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棗莊鎮積極安排專人負責,維護網站政務公開建設。對發布的信息文件按月度、季度及時調度更新,定期提示通報。針對政務公開形式,線上與線下相結合,通過鎮村公開欄、鎮政務網站進行雙線公開。確保各類信息應公開盡公開、應公開規范公開。嚴格根據保密工作制度的特殊性,加強信息發布的審核工作,對不能公開、需要保密的信息堅決不予公開。
(五)監督保障。
壓實工作責任,堅持規范管理,將2024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逐項分解到各個部門,明確責任內容和完成時限,緊盯目標任務,堅持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領導定期調度,黨政辦具體落實,責任部門協同配合。2024年度,我鎮嚴格落實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制度,未發生因不履行政務公開義務而產生的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行政規范性文件
第二十條第(五)項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104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
第二十條第(八)項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窗體底端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信息公開創新能力不足,公開內容質量不高,工作思路不清晰,提供材料未達到公開要素標準。
改進情況:積極創新工作思路與工作辦法,主動挖掘重點熱點信息,通過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領導定期調度,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鎮重點工作提示清單,定期反饋跟蹤。
(二)工作人員不固定,本年度我鎮政務公開經辦人員調整三次,流動性大,從而導致業務交接斷層,影響政務公開的常態化。
改進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崗前培訓,采用老帶新模式,在實際工作中學習培訓,促進經辦人員盡快熟悉業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