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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潁東區(qū)政務公開工作會議指導精神,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結合新烏江鎮(zhèn)工作特此編制《潁東區(qū)新烏江鎮(zhèn)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含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部分。數(shù)據(jù)統(tǒng)計范圍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新烏江鎮(zhèn)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擴大基層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改進政府機關作風建設的重要措施。作為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和對工作人員行使權力的監(jiān)督,高質量做好本年度信息公開工作,現(xiàn)將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0年本鎮(zhèn)各部門積極配合開展政務公開工作,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共計465條,未發(fā)生因不履行政務公開義務而發(fā)生的責任追究情況。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0年,我鎮(zhèn)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確責任。新烏江鎮(zhèn)信息公開辦公室設在黨政辦,信息發(fā)布由黨政辦負責,資料提供由涉及站所提供,相關信息由專人進行審核和校驗后予以公開。
二是加強培訓。集中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時組織參加潁東區(qū)政務公開辦召開的政務公開工作培訓與現(xiàn)場辦公會,通過認真學習研究、實踐交流,正確把握和處理公開與例外、公開與保密之間的關系,進一步提升工作人員的信息公開工作能力。
(四)公開平臺建設
一是落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新要求。主動及時發(fā)布各類信息。按照“公開是常態(tài),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事項外,新形成的主動公開信息都通過公開平臺向社會公開,做到公開透明。
(五)監(jiān)督保障
一是落實信息公開工作責任。明確一名同志具體負責,做好與上級管理部門、運維人員的對接,及時做好任務的對接。建立了聯(lián)絡員制度,暢通了辦公室與各站所暢通無阻的信息共享。
二是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工作考核。形成定期匯報機制,將第三方機構的季度測評成績與整改成效定期向政府匯報,并將結果作為各站所評分的依據(jù),保證考核公開、公平、公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本年新公開數(shù)量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規(guī)章
0
規(guī)范性文件
第二十條第(五)項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shù)量
行政許可
1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94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7
12
行政強制
14
第二十條第(八)項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第二十條第(九)項
采購項目數(shù)量
采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采購
28506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yè)企業(yè)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雖然我鎮(zhèn)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深度不夠。在保障信息公開的范圍擴大的過程中,深度不夠、質量不高、內容不全等問題在各領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工作創(chuàng)新度不夠。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手段相對簡單、方式比較單一,未能充分將新媒體、互聯(lián)網等技術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機結合。
(二)改進情況
1.加強培訓。深入開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的學習研討,每季度結合第三方測評,組織開展信息公開提升會,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情況進行研判分析,梳理出下一步工作要點,對照問題進行整改提升。
2.是強化互動交流。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先進單位經驗學習先進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積極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量與水平,積極聽取各鎮(zhèn)直站所意見,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透明化、規(guī)范化,更好地為廣大群眾服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新烏江鎮(zhèn)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