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從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r321.com)“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欄目下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阜陽市潁東區統計局聯系(地址:北京東路216號;郵編:236000;電話:0558-2316657)。
一、 總體情況
2022年,潁東區統計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各項要求,圓滿完成區政務公開各項工作任務。
(一) 主動公開
2022年,潁東區統計局加強政務信息規范化管理,制定政務公開工作規程,嚴格依申請公開辦理規范。主動公開了統計有關的政策法規、機構設置、行政權力運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政策解讀、財政預決算、統計領域和統計調查制度等相關信息84條。
(二) 依申請公開
截至2022年12月份,潁東區統計局沒有收到或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據《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及時更新公開指南和目錄。堅持先審核后發布原則,嚴把信息宣傳保密關,明確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必須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審核后才能對外發布,同時,設立公開監督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對群眾來電、來信的答復。2022年處理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0件、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0件,行政事業性收費0元。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安排專人負責政務信息平臺,及時公開統計信息、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等欄目,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五)監督保障
落實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制,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準確無誤。建立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同志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政務公開日常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行政規范性文件
第二十條第(五)項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
第二十條第(八)項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尚未
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維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問題:一是政策解讀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解讀偏少;二是統計信息更新還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開不及時。
(二)改進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將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將著力提升文稿質量,加強信息提煉,按照主題鮮明、內容完整、條理清晰、文字精練的要求精心編輯信息,對要素不全,內容存疑信息及時進行補充、核實,確保上報的信息準確、全面,注重報送信息的實效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