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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2020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潁東區生態環境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 下簡稱《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的工作思路,及時細化分解任務,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截至12月底,我局公開政府信息具體如下:
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我局黨組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設專人專項負責政府網站公開事項,以實際行動強化政務公開機構建設。
2、主動公開情況。充分發揮門戶網站第一平臺作用,圍繞我局重點工作和年度目標任務,及時公開信息和政策,回應社會關切、提升工作效能,進一步提高了公眾參與的積極性、發揮了社會輿論監督作用,確保行政權力和公共事務在陽光下運行。在決策公開中,貫徹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決策機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在審批前都通過網上公示、座談會、專家論證會等渠道廣泛征求、吸收意見,引導群眾有序參與,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深化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認真做好三大攻堅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等方面信息公開,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助力生態環境保護。
其中,共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178條,“應急管理”37條,“污染防治”32條,“夜間施工審批”27條,“生態保護(生態建設)”26條,“突發環境事件”24條,“綠色發展”17條,“現場檢查”15條,“固體廢棄物和城市垃圾分類處置”15條,“規范性文件廢立改”14條,“決策部署落實情況”14條,“雙隨機、一公開”13條,“部門文件”11條,“政協委員提案辦理”7條,“人大代表建議辦理”6條“行政強制”7條,“行政處罰”2天等各項公共信息602條。
3、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常態化管理機制,完善信息發布流程,梳理和優化信息發布流程,加強信息發布審批力度。嚴禁在網站上傳涉密、機密文件信息,全面排查涉及個人隱私或敏感字樣信息。按照區信息辦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全面調整,突出重點工作,提高了信息公開效率。
4、提升政務開放參與水平。做好相關工作的政務輿情監測工作,有針對地做好回應工作。并及時借助媒體、網站等渠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設立了12369環保舉報投訴電話和12369環保投訴微信公眾平臺,在我局網站開通網上投訴板塊等多種渠道,方便群眾投訴、建議、咨詢和求助,達到了增強辦事公開的實效和目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制作數量
本年新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規范性文件
第二十條第(五)項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63
-41
130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7
-7
2
行政強制
29
-29
第二十條第(八)項
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十條第(九)項
采購項目數量
采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采購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五、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
2020年,我局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的要求還有差距,主要體現在:一是對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二是信息公開存在內容不全,更新不快,形式不多等問題。
2021年,我們將進一步完善政府公開工作機制,加強信息規范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對于專項工作人員,將強化管理力度,增強其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深入貫徹落實《條例》精神,增強黨員干部的自覺性、主動性,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