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區醫療保障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實施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統籌區內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定并實施全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政策。
(四)貫徹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制定合理的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省級市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制度。
(五)組織制定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制度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八)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并完善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負責完善全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 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宣傳、信息、信訪、機關財務、政務公開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統計管理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股。組織開展醫療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并組織實施。貫徹執行省市醫療保障籌資政策,制定合理的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組織 開展醫療救助。根據省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全區具體實施辦法。貫徹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醫保目錄,制定合理的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省級市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制度。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并完善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和費用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三)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股。在省市醫療保障部門的指導下,擬訂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 息發布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藥品、醫用耗 材招標釆購平臺建設。
(四)基金監管和法規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內醫藥機構的醫療服務、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受理醫療保障領域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起草有關醫療保障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單位領導:潁東區醫保局局黨組書記、局長 汪有玉
四、單位地址:潁東區致富路與幸福路交叉路口
五、辦公時間: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六、辦公室電話:0558-2321005
七、單位網址:
http://www.wr321.com/OpennessContent/showList/1706/0/page_1.html
八、郵政編碼:2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