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關于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三)提出全區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及相關貫徹意見。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協調和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四)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貫徹落實有關價格政策,承擔區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制定工作。
(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承擔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工作。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化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承擔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調控目標和措施。組織編制全區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貫徹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促進中部倔起、淮河生態經濟帶、省加快皖北發展等區域政策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按規定負責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推進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指導監督水庫移民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引江濟淮工程建設。
(八)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指導市場體系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貫徹實施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計劃。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基層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省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改革政策。提出全區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負責能源預測預警,依法開展節能監察工作,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和電力行政執法、電カ需求側管理,承擔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監管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保護工作。
(十四)負責統籌鐵路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落實有關鐵路建設配套政策。
(十五)負責轄區內糧 食流通和儲備行政管理、行業指導,切實落實對糧食經營者從 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糧食收購活動,以及執行國 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和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等監 督檢查責任。財政、衛生健康、審計、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要 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管職責,加強聯動協作,增強監管合 力。要創新監管方式,推進糧食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提高 糧食安全監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雙隨機、 一公開”抽 查,推進“互聯網+監管”,提升“智慧皖糧”平臺功能,充分發揮12325監管熱線作用。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